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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3月9日

自称能“捞人”狂骗49万元

  本报讯(通讯员孙磊)记者今天从大兴检察院获悉,打着公安部和海关总署的牌子,自称能“捞人”的江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。

  受骗人张女士是广州人,2002年6月份,张女士的丈夫因涉嫌走私被广州海关缉私局监视居住,期间认识了同被监视居住的江某。江某多次打电话和张女士联系,转告她丈夫的一些情况。2002年8月份,张女士接到江某打来的电话,说他已经回北京了,说他在公安部、海关总署有关系,能运作把张女士的爱人放出来,但需要25万元。

  张女士正为丈夫的事一筹莫展,一听江某有这么硬的关系,立刻将25万元汇过去了。此后,江某又以事情比较复杂为由,多次索要钱财。张女士又花了24万元,事情仍未办成,方知上当,急忙报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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